关于《伊春市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及处置实施方案》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公告
2018-07-20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重大战略部署,推进全市国家级和省级等各类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有序退出、合理处置,根据《黑龙江省各类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及处置方案》(黑政办规[2018]31号)精神,按照市政府的要求,伊春市国土资源局代拟了《伊春市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及处置实施方案》,在伊春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予以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建议并说明理由或依据,同时注明提出意见建议的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日。
传 真:0458-3906011
电子邮箱:kck6671@163.com
附件:《伊春市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及处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