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切实保护民众合法权益 有效保障产权交易安全
发布日期: 2016-07-22  信息来源:

    在全国建立起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部署,是落实《物权法》,保护公民财产权,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市场规范和交易安全的必然要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决策部署、精神要求,切实推进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顺利实施,是我市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自我省全面开展此项工作以来,伊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专门进行统一安排部署,按照规范化、标准化要求,整合全市相关部门职能,迅速设立了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服务中心,尽快完成了市、县(区)两级机构设置,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了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有力开展。鉴于先行先试所取得的良好成绩,我市被评为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国家级示范单位。当前,各项工作条件完备、基础夯实。市委、市政府决定,于7月25日在市区内正式启动开展登记业务。

    一、强化“三个认识”,充分领会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重要意义

    不动产,广义上讲,包括土地、林地、草地、海域等自然资源及地上的定着物,通俗地讲,群众最关心的就是土地和房屋等个人财产权利。不动产物权可以说是最重要的财产权,它牵涉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经过多年改革发展的探索,经过多年市场经济的洗礼,国家已经认识到必须通过不动产的统一登记,来明晰不动产的归属,只有这样,市场交易的效率和安全才有保障,一些重大改革的有序推进才有保障。我们必须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深化认识,深刻理解。

    一要领会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现实意义。长期以来,我们国家实施的是不动产分散登记制度,也就是说,不同的部门各自为政、各管一块。这种分散登记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发挥过积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动产交易活动的日趋活跃,这种分散登记制度的弊端日益凸显。一方面,由于我们的登记工作分散在多个部门,不动产信息成为了各部门的独占资源,造成了信息孤岛,不仅使企业、群众在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中,需要在多个部门之间跑腿,而且其他部门也难以共享信息资源,常常遭遇扯皮的困局。另一方面,各块不动产登记的法律依据有时也相互矛盾,极易造成权属界限不清、权利归属不明等问题,导致纠纷频发,公民的合法财产、权益得不到保障。如何改变这种现象,就是要加快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解决机构重复设置、职能相互交叉、信息分散隔绝等问题,所以,党中央、国务院花大力气抓这项工作,是有着深远现实意义的。

    二要领会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便民意义。国家明确提出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通过立法来规范登记行为、明确登记程序、界定查询权限,这是落实《物权法》的一项硬性要求。其核心价值就是“保护权利、方便群众、减少成本”。分散登记时,每个部门都有不同的要求和程序,大大增加办证时间和费用成本,还造成不同产权的界线重叠,通过不动产统一登记,可以进一步提高登记质量,避免权利交叉,保证各类不动产物权的归属和内容得到全面统一,准确的明晰确认,有效保护权利人合法的财产权。通过“一站式”服务,可以缩短时间,节省费用,更好的方便企业和群众。  

三要领会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规范意义。我市作为国有重点林区,依然保持着政企合一体制,现有的土地、林业、农业、房屋、森工系统、农垦系统,条块管理情况复杂,农林、林地、林牧、房地之间权属界线不清,各个领域之间都出现过矛盾、纠纷、群众上访等事件,社会影响较大。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是逐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避免产生新的权属纠纷的有效途径,由一个机构,按照统一的依据、标准、程序进行登记管理,可以确保不动产权属范围界线的唯一性,防止不同部门登记成果不一,避免错登、重登、漏登等现象发生,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完成“四项任务”,切实发挥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重要作用

    伊春市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国家级示范单位之一,自我省全面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以来,市委、市政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多次召开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推进会议,制定了《伊春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为不动产统一登记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一是完成了机构和职责整合。2015年7月21日,伊春市编委印发了《伊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有关事宜的通知》,将bet体育在线地籍科更名为不动产登记局,为bet体育在线内设机构,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土地、房屋、草原、林业等不动产登记工作。2015年10月26日,伊春市编委办印发了《伊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通知》,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承办不动产受理、审核、登记、发证等相关业务。随着机构的建立,现已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职能、全部人员整体划转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同时,铁力市、嘉荫县均完成了机构职能整合,先后获得本级编制部门的批复。为我市全面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是完成了不动产各项工作流程再造和数据移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将土地、房屋、草原、林业登记业务进行重新梳理整合,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共梳理了九大类67项不动产登记事项,为更好的服务办事群众,分别制作了服务指南。按照《伊春市不动产登记资料移交方案》,将各部门的所有纸质和电子档案进行汇总移交,由不动产登记中心统一保管,在今后日常工作中不断整理更新,使档案资料更加完整、更加统一、更加规范。

三是完成了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采用集中部署的模式,整合各类不动产登记数据,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统计、分析、查询等功能。信息平台部署在市本级,各辖区采用统一登记业务系统,统一开发、统一流程、统一培训,同步推进。实现伊春市不动产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归档等全流程网上运行。实现交易和登记信息的实时互通共享,达到标准化服务流程、全面提升服务质量。

    四是完成了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将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国土局窗口与原房产处窗口进行升级改造,设立不动产登记窗口,公开公示各项登记流程、申请资料目录和表格填写示范文本等信息。设立自动叫号机、扫描仪、身份证识别仪等设备,推出“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便民利民措施,坚持热情、高效、规范、廉洁的服务理念,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规章制度,为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各区的分中心也正在建设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方便群众办理相关不动产登记事项。

三、做到“五个到位”,着力提高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管理水平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中央、国务院关于体制机构改革的新生事物,也是保民生、护民权、促发展的重要制度,全市各级党委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要给予支持和配合,共同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规范发展,提高管理水平。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紧密结合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各项要求,各市、县、区政府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积极作为,切实将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按照工作进度和时限要求,深入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前期的建设工作,树立牢固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为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全市统一规范发证提供坚强的思想保障和组织保障。

  二是协调配合到位。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后,林权、草地等前期审批职能仍保留在各个部门,单靠某一个部门不可能完成好,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审批和登记职责要求,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市本级已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集国土、住建、林业、农业等部门,协调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各项工作。建议各县(市)、区也要参照市里的做法,尽快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做到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合力推进。作为牵头单位,国土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各相关部门一定要顾大局、识大体,把工作配合落实到位。

    三是督查指导到位。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各个时限和具体任务,省、市都有明确要求。在做好市本级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同时,要加大对各县(市)、区工作的指导力度,抓紧时间完成全市统一登记人员的业务培训。国土部门要加强工作情况调度,及时发现问题,切实解决问题,督促各县(市)、区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市政府将定期通报有关进展情况,全市上下都要做到“总体动员、遵守时间、不缺不少”,确保各项工作按要求落实到位。

    四是队伍建设到位。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已经确定,我市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涉及到一市一县、十五个区,数据量大、延伸度长、业务繁琐,要继续完善制定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制度和机制,全面加强不动产登记人员的政策理论和业务培训,组织学习《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熟练掌握不动产登记操作应用,尽快在全市建立起一支机构完善、优质高效、业务熟练的不动产登记队伍。

  五是舆论宣传到位。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重要性,多进行政策解读,引导群众提高认识、消除误解。增强不动产登记制度实施的群众基础,争取社会舆论和公众的最大支持和配合,争取支持,争取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我们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响应、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下,在全市上下各级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一定能够得以顺利推进、有力实施,必将为保障全市民生、保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伊春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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